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博士、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研究员、必威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必威“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主任、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CNARB仲裁研究院青年会员、日本国际商取引学会会员。
在日留学期间,曾多次荣获日本文部科学省奖学金,日本兵库县外国人私费留学生奖学金以及日本末延财团留学生奖学金。其撰写的日语法学论文「国?民事?争解?Qにおける国?的?f力の?状」荣获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8年优秀学术成果二等奖。
来校工作以来,在学院领导的支持下,积极促成必威邀请海内外有关知名学者和法律实务界人士来我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期间,积极推动必威与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部?法学研究科于2015年7月建立了交流协定。
近年来,其积极参加海内外学术会议。如在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日本国际商取引学会、日本大阪淀屋桥山上合同律师事务所、汕头大学法学院、日本神户大学社会科学府、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等会议上做有关纠纷解决领域的主题报告。
另外,在其积极倡导和推动下,2018年 “中国仲裁周”兰州大学专场活动成功举办,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2017年5月至今 必威国际法研究所副教授;
2014年7月-2017年4月 必威国际法研究所讲师;
2014年4月-2015年3月 日本国立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研究员,合作导师?藤彰(Akira SAITO)教授;
2013年10月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实习。
【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学、纠纷解决
【主讲课程】《国际私法学》、《仲裁法学》
【兼职情况】
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
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甘肃省普法讲师团成员。
一、著作
【1】《比较视野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理论与实践》,张勤=彭文浩编,斋藤彰著,柴裕红译《关于亚洲国际商事仲裁与语言-给自由且多样化国际纠纷解决的一点建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3版(ISBN 978-7-5620-4605-9)。
【2】柳川隆,高桥裕,大内伸哉编,柴裕红等译《法律经济学》,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4月第1版(ISBN 978-7-111-55883-5)。
【3】“Regional Dispute Resolution: An International Civil Dispute Resolution Model for East Asia”(Yun Zhao, Governance and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Under the One Belt One Road Initiativ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ISBN 978-1-108-42014-3 Hardback).
二、论文
【1】柴裕红,斋藤彰:《关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仲裁规则的改正》【日】载《神户法学年报》第28号(2012)。
【2】柴裕红:《关于中国Med-Arb的发展》【日】载《国际商取引学会年报》第16号(2014)。
【3】柴裕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的仲裁规则的变迁》【日】载《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六甲台论集(法学政治学篇)》第60卷第1号。
【4】柴裕红:《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最新动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日】载JCA第60卷第8号(2014)。
【5】柴裕红:《关于国际民事纠纷解决的国际合作现状》【日】载《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六甲台论集(法学政治学篇)》第60卷第2号。
【6】柴裕红:《中国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展望》【日】《神户法学杂志》第64卷3·4号(2015)。(注:神户大学法学研究科研究员期间学术成果)
【7】柴裕红:《中国仲裁机构的动向》【日】载《日本商取引学会年报》第17号(2015)。
【8】柴裕红:《关于东亚国际商事仲裁发展模式的提案》【日】载《中国研究》第23号(2015)。
【9】柴裕红:《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纠纷解决中的发展》载《三秦审判》第6期(2017)。
【10】?|田幸雄著,柴裕红译《日本个人信息保护法概要》载《人民法院报》2018年6月29日第8版。
三、学术交流
(一)2016年参加会议
【1】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7日 参加日本国立神户大学社会科学系教育研究府举办的『エコノリ?ガル·スタディ?ズのすすめ』的法与经济研究会。
【2】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17日 参加武汉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国际民事诉讼专题研究委员会研讨会暨“大国司法与中国国际民事诉讼法改革”论坛。
【3】2016年6月2日-2016年6月4日 参加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举办的主题为“一带一路倡议下的中国法治与国际治理International Governance and Rule of Law in China under the One Belt One Road Initiative”国际会议,并作题为 “Analysis of International Civil Dispute Resolution Model in East Asia”的主题报告。
【4】2016年11月11日-2016年11月14日参加湖南师范大学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6年会并作以“合作与竞争理念下的区域国际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题的主题报告。
(二)2017年参加会议
【1】2017年9月21日-2017年9月24日 参加武汉大学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7年会。
【2】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18日 参加北京国际仲裁论坛(BIAF)、中国国际仲裁30人(CIAP30)与北京仲裁委员会(BAC/BIAC)主办的“国际仲裁理论与实务培训”,并顺利结业。
(三)2018年参加会议
【1】2018年4月26日-2018年4月28日 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第二届西部法治与法学教育高峰论坛”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与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并作《“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与法律服务》的主题发言。
【2】2018年7月参加宁夏大学承办的中国国际私法学会2018年年会。
【3】2018年9月参加第六届“中国仲裁周”兰州大学专场活动并主持论坛第一个环节。
【4】2018年9月26日参加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2018年学术年会。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5LZUJBWZY035):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纠纷解决中的发展-以协议管辖制度为中心,主持。
【2】2016年度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YB017):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甘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比较研究,主持。
【3】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18LZUJBWZY037):日本国际民事诉讼法研究,主持。
【4】国家级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计划(DL20180080):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与运用,主持。
【5】横向课题:“一带一路”倡议下商事纠纷解决理论与实务研究,主持。